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规范工资集体协商运作,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互利双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与政策规定,经教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并报校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组建第二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现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
赵丽(校工会主席、工会方首席协商代表、)
协商代表:
1、邹国强(校工会副主席、党群部门代表)
2、周云岗(工会成员、党群部门代表、商管系教师代表)
3、傅奇(工会成员、行政部门代表、检验系教师代表)
4、陈志聪(工会成员、信息系教师代表)
5、张晓慧(工会成员、人文创意系教师代表)
6、刘睿(工会成员、群团部门代表)
7、黄亚宁(工会成员、教辅单位代表)
8、常铮(工会成员、商管系教师代表)
9、丁敏(工会成员、外语系教师代表)
10、陈韵(工会成员、群团部门代表)
工作人员(非协商代表)
张德意(学生工作处辅导员)
厦门华厦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