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根据《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厦妇〔2023〕16号),附件1),市妇联拟联合市委文明办开展2023年度最美家庭寻找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根据分配名额,市教育系统可评选推荐最美家庭的名额是7户。请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最美家庭自荐、推荐工作,报校工会、女工委研究后,确立1户我校最美家庭候选单位,向市教育系统申报。
二、寻找原则
(一)凡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在家风家教、孝老爱亲、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特别是家国情怀、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与活动。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找推荐家庭典型。
1.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选树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围绕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实施,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3.围绕新时代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点选树节约粮食、勤俭持家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围绕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选树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家庭典型,引导家庭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5.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选树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摒弃陈规陋习、倡扬文明新风;
6.围绕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重点选树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
(二)按照“谁是最美家庭,群众说了算”的寻找原则,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切实把事迹可信可学的最美家庭寻找出来、推荐上来、宣传开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四)已荣获市级以上“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不再参与此次推荐。
三、材料要求:
(一)《2023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推荐表和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8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二)每户候选家庭各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图片规格不小于2M、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提供电子版)。
(三)候选家庭如有家庭视频材料可一并提供,视频格式为mp4、mov,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配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四)请有意向参评的老师于2023年7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第一点材料的电子版报至邮箱:hxgh@hxxy.edu.cn。
附件:
1.《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厦妇〔2023〕16号))
2. 2023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推荐表和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