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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政策的通知》

2024年06月20日 10:04  点击:[]

各位老师:

现转发《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政策的通知》(附件),请知悉,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及时申请补助金。

请注意:厦门华厦学院参加第十八期医疗互助保障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申请补助金的受理截止日调整为2024年8月31日;第十九期医疗互助保障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政策的通知》



厦门华厦学院工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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