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规范工资集体协商运作,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互利双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与政策规定,经教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并上报校党政联席会议,组建第四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现将工会方协商代表成员名单公示如下:
协商代表:
1、赵丽(组长,校工会主席、工会方首席协商代表)
2、邹国强(校工会副主席、党群机构代表)
3、周云岗(工会成员、党群机构代表)
4、吴三萍(工会成员、行政管理机构代表)
5、黄亚宁(工会成员、教辅机构代表)
6、刘 睿(工会成员、党群机构代表)
7、李志阳(工会成员、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教师代表)
8、常 铮(工会成员、商务与管理学院教师代表)
9、蔡尽忠(工会成员、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教师代表)
10、包晓丹(工会成员、人文学院教师代表)
11、陈镇河(工会成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代表)
协商小组工作秘书(非协商代表):陈丽玉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25日
三、公示联系人:陈丽玉
公示联系电话:6276209
公示联系邮箱:hxgh@hxxy.edu.cn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联系。
厦门华厦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