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第四次工资协商约定时间,于2025年11月12日启动厦门华厦学院第五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倾听各位老师的真实心声,进一步推进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协商,拟定于2025年11月18-19日召开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座谈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场座谈会(教学单位专场)
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4:00-15:15
地点:大音楼407
参会对象:商务与管理学院、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教师代表
人员结构要求: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推荐,包含不同职称、年龄、性别结构的教师代表,其中院领导1人,教授代表1人,副教授代表2人,讲师代表2人,助教代表2人,辅导员1人,教学秘书或实验员1人。
第二场座谈会(教学单位专场)
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5:30-16:45
地点:望怀厅
参会对象: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中心、体育教学部教师代表
人员结构要求: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包含不同职称、年龄、性别结构的教师代表,其中人文学院院领导1人,教授代表1人,副教授代表2人,讲师代表2人,助教代表2人,辅导员1人,教学秘书或实验员1人;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中心各推荐领导1人,教授代表1人,副教授代表1人,讲师代表1人,助教1人;体育教学部推荐领导1人,教授或副教授代表1人,讲师或助教代表1人。
第三场座谈会(党政职能部门代表专场)
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0:30-11:45
地点:齐礼楼602
参会对象:应用技术研究院、学校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教务处(招生办)、财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健康中心)、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团委、科研产业处、图书馆、信息中心
人员结构要求:由各党政职能部门组织推荐,包含不同职称、年龄、性别结构的教师代表,各推荐1-2人。
厦门华厦学院第五次工资集体协商小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