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工办〔2026〕22号,附件)转发给你们。各位老师结合教育实际,本着建设更多技术传授、技能攻关和技术推广平台的原则,做好2026年度创新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的建设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新工作室”应由所在单位创建并有效运行1年以上,同时具备文件要求的7个基本条件。
二、创新工作室应有1名在职劳模工匠或高技能人才领衔。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该工种的高级工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市总工会确认的工匠人才名单我校有3名。
三、创新工作室应在省、市职工“五小”创新大赛中至少有一项获奖创新成果,且在上一年度有不少于一项创新成果参赛。上一年度省、市职工“五小”创新大赛参赛情况、创新成果获奖情况、领衔人技能人才证书等佐证材料,以影印件形式提交。
四、申报单位应填写“厦门市总工会支持建设的创新工作室申请表”和“2026年度厦门市总工会支持建设的职工技术(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汇总表”,两份表格和佐证材料影印件(一式一份),于7月15日前报送至校工会,纸质版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报送到校工会邮箱gh@hxxy.edu.cn。
五、校工会将根据创建条件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附件: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工办〔2026〕22号)
厦门华厦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