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职责
一、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努力完成大会确定的工作任务。
三、根据校党委的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工会特点和优势,落实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
四、根据工会章程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等有关规定,负责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代表工会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五、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工作会议,传达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提出贯彻的意见和措施。
六、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坚持工会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负责组织开展工会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能提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会的工作水平。
七、组织动员工会会员参与学校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意识,发挥其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密切联系群众,作好调查研究,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情况,把工会办成教职工之家,做教职工之友。
九、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掌握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事宜。
工会副主席职责
一、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全校工会工作。受主席的委托主持校工会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协助工会主席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检查大会决议、提案处理的落实情况等。
三、定期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传达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指示、文件,传达上级工会精神,讨论和研究贯彻实施办法。开展工会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能提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会的工作水平。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主席和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工作,对于处理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教职工,更好的为教职工服务。
五、协助工会主席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推动工会工作开展。负责协调工会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六、组织动员工会会员参与学校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群众利益的工作。
七、协助开展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助力教学、科研活动。
八、协助开展组织教职工群众性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和总结,做好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工会积极分子等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挥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各岗位履职尽责。
九、根据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十、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