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根据《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寻找2022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厦妇〔2022〕8号),附件1),市妇联拟联合市委文明办开展2022年度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根据分配名额,市教育系统可评选推荐最美家庭的名额是4户。请校内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推荐工作,报校工会研究后,选定候选名单,向市教育系统申报。
二、寻找原则
(一)凡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在家风家教、孝老爱亲、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特别是家国情怀、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与活动。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寻找推荐家庭典型。
1.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选树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3.围绕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点选树节约粮食、勤俭持家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选树孝老爱亲、家庭和陸家庭典型,引导家庭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5.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选树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摒弃陈规陋习、倡扬文明新风;
6.围绕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重点选树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
(二)按照“谁是最美家庭,群众说了算”的寻找原则,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切实把事迹可信可学的最美家庭寻找出来、推荐上来、宣传开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四)已荣获市级以上“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不再参与此次推荐。
三、材料要求:
1.《厦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2)和800-1500字家庭事迹材料。申报表中300字家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文字简洁,内容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以上材料提供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2.在校内确定最终候选家庭后,还需报送:与家庭事迹相关的不同家庭生活场景照片3张(其中一张为全家福),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只提供电子版)。
3.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4月25日下班前将第一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校工会。联系人:陈韵,电话:6276209。电子邮箱cly2@hxxy.edu.cn。
附件:
1.《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寻找2022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厦妇〔2022〕8号),附件1)
2.厦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申报表和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