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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工会第二次工资集体协商顺利完成协商

2019年11月19日 10:56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实现互利双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福建省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与政策规定,11月12日,校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启动第一次工作会议,筹划进行第二次工资集体协商。

为收集第一次工资集体协商以来各项协商要点的落实情况和反馈情况,更大范围征求各方面意见,11月19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主持召开6场座谈会,邀请来自教师、行政干部与职员、教辅单位、党群部门等各个群体的49名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参加座谈,采集意见建议38条。座谈会后,工资集体协商小组启动第二次工作会议,形成5条协商要点。

邀请教职工参加座谈主动收集意见

在听取第二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报告后,11月20日上午,校工会向学校发出书面《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立即得到了校方的积极回应。11月21日上午,杨芃原校长作为校方首席协商代表与赵丽主席作为教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在齐礼902会议室进行正式协商,双方协商代表围绕《要约书》的协商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在工资结构性调整、设立职员职级制、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午餐补贴和校龄工资标准等5条协商要点达成了高度一致。

双方深入协商取得一致

第二次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进行,在第一次集体协商的基础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更精准的对照标准,立足于全面提升教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找准差距,抓好落实,努力实现了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工作目标。

接下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将在校工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制作“工资集体合同”文本递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推动教职工合法权益保护与学校改革发展同向共进,同心共治,同力共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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